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和《关于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5〕9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优先重点支持一批案例建设项目,获立项项目每项给予5万元建设经费支持,鼓励结合实际工程研究项目,建成全校案例教学的示范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案例建设范围:①、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培养。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③、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申报者应选择上述范围中的一种进行申报,并应从案例建设的方案设计、实施举措及预期成效等方面精心设计,目标清晰,指向明确,以期形成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示范项目。
2、案例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案例涉及个人隐私或企业秘密时,须经当事人或企业确认同意,须隐去个人、企业以及有关项目名称等内容。案例应该能够在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范围内共享。
3、申报人(申报团队)须具有丰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成效显著。鼓励交叉学科教师共同组建申报团队。
二、基本要求
1、所申报重点案例教学建设项目应具有以下条件:案例选择需能够支撑选题方向,每个建设项目中至少应包含3-5个精品案例;案例应结合工程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应有一定的综合性及原创性。
2、案例编写要求参见附件2。
三、立项管理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本次重点案例建设项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筛选出确有创新性、实用性的示范建设项目。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立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从项目立项时起)。
四、时间安排
1、申报: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00前项目申报人(申报团队)填写《新利18彩票重点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电子文档同时发送。《新利18彩票重点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请用A4纸张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评审:2018年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立项建设项目,并进行公示。
3、批准立项: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发文批准立项建设。
4、结项验收:要求提交项目建设报告及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教师指导书)。案例文字描述到位,表达精准。案例要求为原创性,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案例建设项目的成果完整上交研究生院方为验收结束。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高质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案例是提升其工程实践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证,有利于形成重点案例的示范效应,有利于形成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氛围和共识。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具体附件见校内信息网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2日
作者:培养事务科
审核: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