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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3-11-01

各学院及广大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新利18彩票 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试行办法》精神,研究生院拟在全校退休和在职教师中公开选聘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二)具有教授职称的退休或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7周岁。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有15年以上教龄,有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课程教学经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

根据《新利18彩票 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试行办法》,督导专家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我校研究生教学过程和培养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督查;

(二)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进行调研和评价;

(三)对我校研究生教学活动和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帮助和指导我校研究生导师、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及学生改进工作和学习方法;

(五)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好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当好参谋,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三、推荐与聘任方式

(一)各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

推荐采取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在校研究生规模大于50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其余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为1名,各单位须征求被推荐者意见。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可个人自荐,自荐人直接向研究生院提交自荐表。

(二)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由学校在各学院推荐和自荐人选中进行选择,学校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三)研究生院将给予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相应的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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