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支持我校人才培养,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的基地作用及国际化公司技术发展优势,杭州蓝然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了“蓝然环境奖学金”,现将2019年度“蓝然环境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和金额
硕士奖励金额:3000元/人;
奖励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硕士 名额 |
对象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
5 |
申请人需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诚实进取,自强不息,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研究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4.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材料由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
2.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学院评审结果(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等)在院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全校材料后,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11月27日前相关学院将《“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01,电子材料发至nidan@njtech.edu.cn,联系电话:58139197)。
2.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不包含学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具备此次申请资格。
附件1:《“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蓝然环境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作者:资助管理科审核: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