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创新集成电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集成电路学科与产业发展,助力高校人才培养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江苏省教育厅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在7所驻宁高校设立了“浦芯精英”奖学金,现将2021年度“浦芯精英”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和金额
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奖励名额:
学院名称 |
专业 |
名额 |
对象 |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 |
4 |
申请人需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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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光电材料物性与器件、光学工程、光电功能与信息材料 |
4 |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潜心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加校研究生科技论坛等科技学术活动,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2021年度“浦芯精英”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正反打印)和学生申请书一份(附在申请表后面),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核实)。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学院评审结果(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材料后,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浦芯奖学金评选秘书组。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1.相关学院4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01,电子材料发至nidan@njtech.edu.cn,联系电话:58139197)。
需要报送的材料为:
(1)各单位评审工作报告,报告需体现各单位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审工作记录、评审依据、公示情况等(纸质版)。
(2)《2021年度“浦芯精英”奖学金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3)《2021年度“浦芯精英”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作者:资助管理科审核: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