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发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工[2015]研字第27号),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及比例
学生类别 |
占同层次研究生比例(%) |
奖助标准(元/生/学年)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特等 |
30 |
18000 |
一等 |
60 |
15000 |
|
二等 |
10 |
12000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特等 |
20% |
12000 |
一等 |
2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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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4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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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20% |
6000 |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四、评审组织与实施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依据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确定获奖学生的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果学生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填写推荐名单,由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审定,审定结果由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03,电子材料发至邮箱zzglk@njtech.edu.cn。
1.各单位评审工作报告,需体现各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审工作记录、公示情况等。
2.《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硕士)》
3.《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博士)》
六、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各项工作,将评审细则、名额、程序、要求等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相关导师公布。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工作小组应统筹指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