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宁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50元/人.年,财政补助600元/人.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本学年所有申请参保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缴费时间
11月16日下午四点——11月19日下午四点
三、缴费方式
“学生缴费平台”自助缴费
请所有参保学生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弃保,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联系人:倪丹联系电话:58139197
党委研工部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