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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6-07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委会、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34号)要求,现就2023年省优博优硕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经学校评审公布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二、学校申报数量

省学位办对学校推荐论文名额分配要求如下:每个学位点择优推荐限额为1-2篇。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当年(2021.9.1-2022.8.31,下同)学位授予数超过2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其他只推荐1篇。没有一级学科点的二级学科点可参照上述办法推荐;一级学科点含多个二级学科点,其中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相应学位类别推荐数阈值(博士20,学硕30,专硕40)的二级学科点可额外推荐l篇。

根据以上要求和我校202191日至2022831日间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人数,测算我校各学位授权点优秀学位论文推荐限额见附件。

三、评选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等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

2、各分委会评审

各分委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准确把握评选定位,注重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标明排名顺序。所涉学位点初评推荐名单不得突破学校申报限额。

各分委会评审工作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名单报研究生院,并邀请相关学院纪检现场监察指导。推荐结果须在分委会所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相关材料和公示情况报研究生院,其他材料分委会留存备查。

3、学校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分委会推荐材料,对拟推荐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在校内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省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4、纪律要求

评审工作应按评估“五不”纪律严格要求,不弄虚作假、不接受私访、不接受馈赠、不泄露尚未公布的评估信息、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参评论文须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信息。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教指委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其中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每篇参评论文(PDF版本)一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学位论文类别(YB指代博士论文、YS-X指代学硕论文、YS-Z指代专硕论文)+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题目(不含副标题)学位论文(PDF)和推荐表名命规则详见材料提交说明。

五、材料提交

各分委会请于2023614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学位论文评阅书(PDF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

3单位推荐汇总表(WORD)(排序)

4)学术成果统计表

附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6月5日


作者:研究生院 审核:谢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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