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2014)研字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对于入学前为大专毕业的研究生或非本专业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现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学分不计入硕士成绩单。
2、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科目)。
3、必须完成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
4、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5、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及论文写作。
二、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
1、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由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三、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硕士论文评阅采用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及导师主导的自主评阅。
(一)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
研究生在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后,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单》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具体见学院的要求及《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二)导师主张安排的评阅人的选取
导师在收到学院反馈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结果后,才可以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环节,聘请2位与论文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论文。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不少于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确定后,送寄《论文评阅人聘书》、《评阅书》和研究生论文。评阅人一般应在半个月内对论文做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最迟于答辩前五日将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应在评阅书上注明返回日期)。2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以安排答辩,评阅人中有1人或2人对论文评语为不同意答辩的应暂缓答辩,应对论文做出实质性修改,自所有评阅书返回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重新送审。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成员应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由其中一位委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会议,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二)答辩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审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组织进行答辩工作,据学位条例规定要求,对论文的水平、答辩情况进行认真的讨论、审查;
3、表决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和是否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
4、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并将论文学术评语及答辩委员会决议记入《硕士学位申请书》,不得另外打印黏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签字。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答辩工作具体事宜;
3、在答辩委员会名单确定后,向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发出聘书;
4、协助研究生导师安排研究生答辩日期、时间、地点,并通知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外单位委员应提前通知);
5、答辩前至少2天收齐评阅书,检查研究生是否完成《硕士学位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填写;
6、做答辩记录,发表决票(应事先填好研究生姓名、答辩日期),并负责监票;
7、完成答辩材料的填报工作。
为了利于长期保存,以上答辩材料必须用打印或钢笔碳素墨水填写,用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的资料剪贴均无效。
(四)答辩程序(可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1、由秘书宣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秘书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来校后的学习情况;
4、由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半个小时);
5、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约半个小时);
6、答辩会临时休会;
7、答辩委员进行评议,评议议程:
a) 宣读《评阅书》;
b) 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c) 讨论并通过决议;
d) 进行表决;
e) 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并签名。
8、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1、研究生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答辩秘书及时将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整理,将评阅书、申请书、表决票、成果附件、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学位同学)、学术活动卡、一本论文,交学院审核并存入学位档案。
2、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的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由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3、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传学位申请论文的电子版。
六、学位审批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照学校对科研成果的要求,审查其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等),并认真核对原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申请硕士学位电子信息表等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包含分委会会议各项内容的报告。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建议,审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七、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二: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doc
附件三:三、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doc新利18彩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环节和学位申请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申请者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对于入学前为大专毕业的研究生或非本专业入学的研究生必须补修现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两门,学分不计入硕士成绩单。
2、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考试科目)。
3、必须完成的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
4、进行并通过开题报告。
5、完成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及论文写作。
二、论文评阅前的论文检测工作
1、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交由导师初步审阅,经过反复认真修改合格以后,由研究生填写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并将电子论文交所在学院进行统一的论文检测。
2、学院要将检测结果及时通知到导师。对检测不合格的,须向导师出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肃处理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
三、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与考核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硕士论文评阅采用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及导师主导的自主评阅。
(一)学院或学校安排的盲评
研究生在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后,凭导师签署的《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单》才可以递交盲审论文。具体见学院的要求及《新利18彩票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
(二)导师主张安排的评阅人的选取
导师在收到学院反馈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结果后,才可以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环节,聘请2位与论文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论文。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不少于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确定后,送寄《论文评阅人聘书》、《评阅书》和研究生论文。评阅人一般应在半个月内对论文做出评价,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最迟于答辩前五日将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应在评阅书上注明返回日期)。2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可以安排答辩,评阅人中有1人或2人对论文评语为不同意答辩的应暂缓答辩,应对论文做出实质性修改,自所有评阅书返回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重新送审。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组成,其成员应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由其中一位委员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会议,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二)答辩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审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组织进行答辩工作,据学位条例规定要求,对论文的水平、答辩情况进行认真的讨论、审查;
3、表决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和是否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
4、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并将论文学术评语及答辩委员会决议记入《硕士学位申请书》,不得另外打印黏贴,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签字。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答辩工作具体事宜;
3、在答辩委员会名单确定后,向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发出聘书;
4、协助研究生导师安排研究生答辩日期、时间、地点,并通知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外单位委员应提前通知);
5、答辩前至少2天收齐评阅书,检查研究生是否完成《硕士学位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填写;
6、做答辩记录,发表决票(应事先填好研究生姓名、答辩日期),并负责监票;
7、完成答辩材料的填报工作。
为了利于长期保存,以上答辩材料必须用打印或钢笔碳素墨水填写,用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的资料剪贴均无效。
(四)答辩程序(可参照如下程序进行)
1、由秘书宣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秘书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来校后的学习情况;
4、由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半个小时);
5、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约半个小时);
6、答辩会临时休会;
7、答辩委员进行评议,评议议程:
a) 宣读《评阅书》;
b) 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c) 讨论并通过决议;
d) 进行表决;
e) 填写《硕士学位申请书》中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并签名。
8、答辩会复会,由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报送学位申请材料
1、研究生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答辩秘书及时将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整理,将评阅书、申请书、表决票、成果附件、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学位同学)、学术活动卡、一本论文,交学院审核并存入学位档案。
2、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的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由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
3、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传学位申请论文的电子版。
六、学位审批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照学校对科研成果的要求,审查其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及专利等),并认真核对原件,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申请硕士学位电子信息表等学位评定分委会材料,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包含分委会会议各项内容的报告。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建议,审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七、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doc
附件二: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doc
附件三:三、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doc新利18彩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