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抓好研究生培养重要环节,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
一、修(制)订类别
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留学生培养方案)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留学生培养方案)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新增学位授权点在此次培养方案修(制)订之列。
二、修(制)订组织
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应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修(制)订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员4名、秘书1名。对跨学院的学科由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牵头组织修(制)订工作。各修(制)订工作组应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制订出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分层次落实到具体人员。
三、修(制)订要求
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应立足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发展状态,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先进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课程体系的优化与设置应以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学科为标杆。各学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包括产业教授在内的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并对修(制)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形成的培养方案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提交学校审批。
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具体指导意见、制定办法和格式文件,见附件2-7;课程大纲填写说明要求见附件8;培养方案修(制)订计划表见附件9。
四、日程安排
1.2018年5月10日前,各学位点成立修(制)订工作组,提交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计划表至研究生院;
2. 2018年6月5日前,各学位点修(制)订工作组完成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修(制)订调研报告,形成培养方案初稿,组织专家评阅,修改完善培养方案;
3. 2018年6月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培养方案的审定,报研究生院;
4. 2018年6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培养方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5. 2018年7月15日前研究生院将培养方案终稿汇编成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制定培养方案修(制)订计划,充分开展培养方案论证,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薛荣生 行政楼301 58139196pyb@njtech.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见校内信息网)
1. 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 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办法
3.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内容统一格式表及填写说明
4. 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
5.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内容统一格式表及填写说明
6. 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
7.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内容统一格式表及填写说明
8. 课程大纲填写说明
9.培养方案修(制)订计划表
作者:培养事务科审核: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