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期有序进行,现对学位授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培养环节审查
各学院负责安排实施。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研讨、实践环节等,学院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研究生成绩单。
二、学位论文答辩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交学位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公布接收论文答辩材料的截止日期。
2、研究生本人将公开发表论文及专利等成果录入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由导师核实期刊等的真实性,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供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学位材料时使用。
3、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需在研究生网站进行信息公布,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信息]里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后电子版交给研究生秘书。
4、学院加强对论文答辩环节的检查和监督,组织抽查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分管院长根据《新利18彩票 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协调指导本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加强答辩工作管理,对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工作程序等规定要严格执行,坚持标准。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材料、推选校优秀学位论文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要求做好学位申请者的课程学分及成果审核,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对达到学位要求的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和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工作的要求,做好校级优秀研究生论文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3、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审核授予学位情况的报告及校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前。若逾期将推迟到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时讨论。
四、学位材料归档
研究生秘书认真整理和核对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查看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有无缺漏项,材料齐全后上交校科技档案馆,完成归档工作。
各单位须根据本次时间要求,尽早作好计划和安排,确保本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研究生院
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