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使用研究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公开发表论文的通知
为便于在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学位授予条件审核、优秀学位论文及优秀毕业生等评选等工作中统计公开发表论文及专利情况,研究生院要求全校在校研究生,论文一旦发表,应及时在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录入《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登记专利)》。我们在系统里增加了影响因子和分区,之前录入过的同学请将信息补充完整。以后公开发表论文的信息都由研究生个人负责信息录入,学院负责审核,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使用。望广大研究生互相转告并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