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2017)研字第26号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
一、奖励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名额:博士30人左右,奖励金额:5000元/人;
奖励名额:硕士60人左右,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潜心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加校研究生科技论坛等科技学术活动,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各学院主要领导任评审工作组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审核评选材料和初步评审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时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由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与原件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
3.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学院制定的评审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并排序,并将学院初步评审结果(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和科研成果等)在院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无效),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4.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汇总、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若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58139197;Email:nidan@njtech.edu.cn。
若发现评审工作中存在违纪和违规现象可向校纪委举报。
纪委电话:58139070;Email:jiwei@njtech.edu.cn。
五、评选时间及要求
1.
2.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
3.本年度内已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不包含学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具备此次申请资格。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