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工 业 大 学 文 件
南工校资[2007]16号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07〕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2007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报送“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数据:实验课程库(x_kck.DBF)、实验名称库(x_symc.DBF)、实验项目库(x_syxm.DBF)、实验人员库(x_ry.DBF)。
2、书面报送材料: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表、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表、实验室人员学历业务情况表、(在系统数据审核修改完成后,打印报表输出)、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1、2,按要求填报)。
二、填报要求:
1、信息数据统计时段:
2006年
9月
1日
至
2007年
8月
31日
。按教育部新指标体系上报,新系统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下载(具体可咨询实验室管理科)。
2、各学院根据规定统计时段内本院承担的教学实验任务和实验室人员的实际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核对审核。
3、上报信息须准确无误,课程名称、实验名称等基本信息应与新教学实验大纲一致;教学实验任务量应于该学年中已上报的教学实验任务情况一致。
4、在统计时段之间新成立的学院(部)的相关数据仍归口于原所在学院报送。
5、所有上报数据须经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6、各学院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审核后的数据信息,在“高校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学院子系统中进行修改,形成上报年度信息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上报后形成信息将作为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经费分配的指导依据。
三、报送时间:
2007
年9
月28
日前
。
四、报送地点:实验室管理科(笃行楼341室)。联系电话:58133176。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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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