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18彩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南工资[2008]2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和环境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和环境管理及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工校资[2008]6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针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及人员
党办、校办、宣传部、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资产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工学院、机械学院、城建学院、理学院、环境学院院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人员。
二、检查安排
1、检查分江浦校区和新模范马路校区二个组,详见“实验室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
2、参加检查人员于
2008年
7月
10日
(周四)上午8:00在丁家桥生活区、8:05在虹桥生活区乘车,上午9:00在江浦校区会议室集中开会,会后按分组情况检查江浦校区实验室。
3、下午1:00左右在明德楼前乘车返回新模范马路校区分组检查丁家桥、虹桥实验室。
4、下午4:00在丁家桥教学区教学楼215室生工学院会议室集中反馈意见。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及相关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的专项检查工作,按南工校资[2008]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在专项检查安排的时间段要有相关人员在场。
2、请参加检查人员按实验室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故不能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提前告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并落实好接替人员。
3、请各检查组按照“实验室专项检查情况表”中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逐一填写检查情况并请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学校将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请相关学院要认真对待对实验室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到人,在暑假前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
200878105638.xls
附件:
2008781058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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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