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南工校资[2008]12号)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8-10-21 点击:次

新利18彩票 文件

南工校资2008]12


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08-2009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南工校资[20088号)文件精神,各学院积极组织参与,共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项目130项。经实验室开放项目专家组逐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立项评审原则

1、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实验室开放项目报名表);

2、为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立项项目限定11项;

3前期立项而未结题的人员,本次不予立项;

4、复杂性或系统性较高的项目,可分阶段申报立项。

按照上述原则,经审议,有3项不符合立项要求,不予立项,其余127个项目均符合要求,准予立项。(详见附表)

二、相关要求

1、本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和立项单位(学院)共同管理。学院负责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日常管理,并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各学院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挖掘潜力,在时间和空间上全方位开放实验室。

3、参与开放实验的师生须服从实验室的安排,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4、立项资助的项目须在本学年内完成结题,结题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资助实验费将于结题后划拨至学院。

附件:2008102117210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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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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