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和销毁化学废弃物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9-06-16 点击:次

关于收集和销毁化学废弃物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新利18彩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资[20071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学期结束前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待处理的废弃化学品集中收取并销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废弃化学品的登记

请各实验室(课题组)在自行整理、装箱的基础上,按南工校资[200710号文件的要求填写新利18彩票 化学废弃物登记表(网址:http://wzc.njut.edu.cn,表格下载),该表一式三份,经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粘贴在包装箱上、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另一份于 6 24 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科汇总(联系人:周国权,电话:67125),并交保卫处呈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销毁处理。

2、化学废弃物的集中收取

新模范马路校区、江浦校区内的各使用单位按要求将待处理化学废弃物暂存放在实验室中安全可靠的地方,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废弃物登记表上请务必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交地点:丁家桥化学危险品仓库;联系人:周群;联系电话:67124)。

3、空容器的集中收取日

每周五为不含残留物空容器的集中收取日,收取地点及要求同上;有特殊时间要求的使用单位可电话预约(联系人:周群,电话67124)。

相关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并及时通知到有关实验中心(室)、研究所,在师生中做好宣传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按规定的要求存放和处置废弃化学品,严禁乱扔、乱放化学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 卫 处

○○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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