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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6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6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我校推荐名额为2个。经研究,各学术单位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两院院士外,不得推荐。

2、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不再重复申报享受特贴人员,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从未获得此两项目荣誉的,今年请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

3、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三、选拔程序

时间

选拔程序

518- 522

个人申报

523- 525

基层学术单位推荐

526- 531

学校评审

61- 63

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二级单位推荐意见一份,需要包含对推荐人选综合考察评价(品行、实绩、贡献、学术及同行评价等),加盖公章;

2、《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需要加盖公章,请严格按照范例填写

3、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

1)、推荐人选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5年获得的厅(局)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

3)、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业绩的材料。

附件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编辑目录,装订成册,其中涉密材料必须注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装入标准档案袋,贴上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请于525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402,电子版U盘拷贝。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联系:师资科王琳58139148

附件1: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知.doc

附件2: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doc

附件3:突出贡献专家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突出贡献材料袋封面.doc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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