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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系(室、中心)主任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室、中心):

根据《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任期制和换届办法》(南工化委[2013]8 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系(室、中心)主任进行新一轮聘任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任期

化工系主任(正职1名,副职3名);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正职1名,副职2名);

化工原理教研室主任(正职1名,副职2名);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正职1名,副职3名)。

每届任期三年。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在教职工中有较好的威信和亲和力;身心健康。

(2)要求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三、推荐办法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即在了解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由本人向学院自荐;民主推荐,即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由系(室、中心)所在党支部向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均须填写《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推荐(自荐)登记表》(见附件)。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

邮箱:shiliyun@njtech.edu.cn

咨询电话:83587208,83587770

四、聘任办法

学院对推荐的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聘任。



附:化工学院系(室、中心)主任推荐(自荐)登记表




化工学院党委

化工学院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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