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NanjingTech|Contact
院务公告
科研信息
院务公告
学生事务
专题讲座
学术会议
IAM星火大讲堂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院务公告 正文
新利18彩票 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15/05/25 发布: 管理员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中查看。

为建立健全我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和《新利18彩票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校部机关各职能部门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各单位、各学院(部)专职党政管理人员;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岗位设置原则。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和专业化的原则,以增强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为目标,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岗位职级。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与职员职级相结合的教育职员制度,岗位职级从三至十级分为八个等级。现行的厅级正职(含享受正厅级待遇)、厅级副职(含享受副厅级待遇)、处级正职(含正处级调研员)、处级副职(含副处级调研员)、科级正职(含主任科员)、科级副职(含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而职员职级不对应行政级别。

(四)岗位数量。管理岗位总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岗位总量的18%以内,六级及以上的岗位数不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35%,五级和六级的比例原则上按1:2设置。各部门、各单位的五至十级可设置管理岗位数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职能、编制、工作性质等因素,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及我校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经学校批准后下达。

二、岗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1、四级以上岗位:主持或分管学校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些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发展规划与主要工作措施,拟定相关的重要文件,领导分管部门或单位的工作。

2、五、六级岗位:主持或分管相关部门、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或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3、七、八级岗位:主持科、室的管理工作,或者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下级岗位人员的工作。

4、九、十级岗位: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

(二)具体岗位职责由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确定。

三、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和理论水平,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任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或技能。

4、为人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5、身心能够适应任职工作岗位的要求。

6、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三级职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正厅级干部(正厅级领导干部、享受正厅级待遇)对应三级职员。

2、四级职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副厅级干部(副厅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级待遇)对应四级职员。

3、五级职员:由我校任命的正处级干部(正处级领导干部、正处级调研员)对应五级职员。任副处级领导职务10年及以上或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15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与政策水平,较强的统筹协调与驾驭全局能力,工作经验丰富,岗位业绩突出者可申请五级职员。

4、六级职员:由我校任命的副处级干部(副处级领导干部、副处级调研员)对应六级职员。任正科级领导职务8年及以上或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12年及以上,理论与政策水平较高,能较好承担岗位职责,岗位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六级职员。

5、七级职员:由我校任命的正科级干部(正科级领导干部、主任科员)对应七级职员。大学专科毕业10年或大学本科毕业7年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者;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者;博士毕业生且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者可申请七级职员。

6、八级职员:由我校任命的副科级干部(副科级领导干部、副主任科员)对应八级职员。大学专科毕业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者;大学本科毕业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1年以上者;取得博士学位者可申请八级职员。

7、九级职员:科员对应九级职员。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请九级职员。

8、十级职员:办事员对应十级职员。大学专科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十级职员。

四、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管理岗位设置数、岗位性质和目标任务,制订各级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任职条件及拟聘人数。

(二)个人申报。填写《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首次岗位聘用时,不进行职员职级晋升聘任,按照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根据本人现任职务申报相应的职员职级。

(三)各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各级管理人员现任职务,按照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拟定聘用方案,报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组审核。

(四)学校审核。管理岗位聘任工作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聘用方案进行审查,审批七级以下职员管理岗位的聘用方案,上报六级以上职员管理岗位聘用方案,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核后聘任。

(五)公示拟聘人选。

(六)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五、岗位聘用与管理

(一)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在首次聘用岗位职级时,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不再分级。以后按其管理岗位晋升职级,晋升后的岗位工资如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执行相应职级职员岗位工资。在聘用管理岗位职级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仍在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职级为五级及以上的“双肩挑”党政管理岗位职员,根据个人意愿,可按管理岗位聘用,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系列,也可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此类人员同时占专业技术岗位和党政管理人员岗位。经学校批准确定聘用岗位类别和执行工资系列后,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得更改。

(四)出现失职、渎职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给学校的声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使学校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视其情节,低聘或解聘其现有岗位。在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为无效聘任,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后,学校不再进行非领导职务的评聘工作。在管理岗位有空缺或晋级聘用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学校将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另行制定。

六、聘期与考核

(一)管理岗位五级及以下职员聘期一般为四年。聘期内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领导职务晋升、职员晋级或新进人员聘任的聘期从聘任之日起至聘任周期结束之日止。聘期周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聘任。

(二)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干部还应进行试用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学校相关考核办法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薪级工资调整、岗位变动、奖惩和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员的考核由上级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和权限进行。

七、其他

本办法由学校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授权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17-2019 新利18彩票 先进材料研究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官方微信
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138信箱总共访问:[旧版回顾]
电话: 025-83587982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