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7〕371号文件通知,将开展2017年江苏省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促进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消化、吸收、创新与推广,根据《江苏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及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展示我校引智工作成效,请外国专家引智成果显著的相关学院与部门积极申报。我校限报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一项。 二、申报材料 填写《江苏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要求介绍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引智工作开展情况、引智成果情况,以及引智成果示范推广等情况的照片2幅以上。 申报材料需如实填写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1. 相关学院、部门于9月20日将至《江苏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海外事务部; 2.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一项。 四、联系人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25-58139151 海外事务部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江苏省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