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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8-12-28

20191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将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减税利好。为顺利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让每一位教职工都能顺利享受个税红利,计划财务部做安排如下:

1、提前完成个人基础信息采集。为避免APP正式上线后个人身份信息认证拥堵带来的不便,建议广大教职工尽快下载APP并先行完成个人基础信息采集,为20191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做好准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将于20181231正式上线。

2、政策宣传和操作培训。2019年元旦后,计划财务部将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个人申报操作培训会。具体时间等待通知,请大家关注“南工财务”微信公众号。培训会内容包括: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政策;个人申报操作指引;六项专项扣除政策解释;汇算清缴操作指引等。

3、计划财务部设专人负责相关事宜。计划财务部综合科戴恩泽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联系电话:58139163,办公地点:行政楼210室。

4、完成个人基础信息采集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下载界面,安卓和苹果系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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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首次打开APP,在出现选择“工作地或者常住地”的界面时,选择“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特别提醒:一定要选“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第三步:点击“下一步”,进行注册,选择人脸识别注册。注册完成后请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第四步:开始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选择“保存”,完成本次基本信息采集。

友情提醒:信息填报过程中如遇页面卡顿,请耐心等待或另择时间错峰填报。

计划财务部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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