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应税务检查要求,我部对于长期挂账的科研预收账款作相应清理并通知老师尽快办理开票事宜。凡存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入账但尚未办理开票的科研款项,请各位老师尽快与对方单位沟通结账,并请于2016年6月1日之前务必至计划财务部江浦报销大厅办理开票手续(须携带合同)。若在上述期限内仍不进行开票处理,我部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统一预提缴纳税款,这样容易造成日后再开具发票时重复计税或其他不利的情况,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科研老师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