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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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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阅读次数:添加时间:2016/11/03 发布:管理员

201611月即日起,本校女职工、双职工(包括雇员制)报销2016年关于独生子女私托费、托费和非独生子女幼儿托费和孩子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具体规定:

12015年底以前出生的子女(1-3周岁前)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销私托费时,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2015年底以前出生的双胞胎(1-3周岁)子女按一个子女报销,携带相关证明。报销私托费10个月(每月50元、)

计划内二孩、不报销私托费)

3、学龄前4-6岁的独生子女及双胞胎、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幼儿园费用:报销时,独生子女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孩请携带当年10个月幼儿园发票及相关说明,以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

4、高中学费:携带双年内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办公地点和报销时间:

201611月~至20171月至放假(正常报销时间)

周二、丁家桥校医院计生办,上午93012,下午130—5

周三、周四 、江浦校区明斋205室。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

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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