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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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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师资培养与案例库建设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添加时间:2012/03/28 发布:


关于实行《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师资培养与案例库建设通知》的通知

为提高工程硕士教育中心的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制定《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师资培养与案例库建设通知》,即日起实行。

附件: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师资培养与案例库建设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2012 年3 月26

抄送:学院领导、学院综合办、系主任

附件:

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师资培养与案例库建设通知

1、每位在中心授课教师每年可参加一次与所授课程相关课程研讨会或去国内相关名牌大学参加相关课程培训,费用由本中心从师资培养经费中解决,需要培训学习的教师请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并经中心审核批准;

2、积极鼓励教师采用案例教学并参与案例库建设,凡编写案例被本中心成功收录,将给予500/项奖励,若被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成功收录,将给予1000/项奖励,相关费用由本中心从师资培养经费中解决;

3、对于积极参与案例编写、授课反响良好的教师,本中心每年将从中择优选拔部分教师出国深造,相关费用由本中心从师资培养经费中解决。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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