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宗旨
为鼓励经济与管理学院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才,使学生铭记“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搭建学生团队及个人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及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激励平台,积极营造参与创新与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善于合作、不惧竞争的精神,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实践创新和就业创业,亚什兰集团公司在我院设立专项奖学金。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捐资人的意愿,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
“亚什兰”奖学金奖励的范围为我院所有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以及由其组成的团队。
三、评选条件
个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生行为考评在评定期限内达到80分以上,无违反学校纪律和社会治安等不良表现;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名列年级前茅,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生活简朴,热爱劳动,待人热忱;
5、体育达标,身体健康。
(二)优选条件
1、在实践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校级以上专业学科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专业论文、申请专利;研究生要求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申请专利;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强,有突出的代表性科研或创新成果;
3、在各类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类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经济管理领域提出独到的见解或新思路或切实可行的方案,受到有关方面肯定或采纳者;
5、经济、管理学科(如管理学、社会学、领导学等)的成绩突出者;
6、长期(一年以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如青年志愿者),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者;
7、全国性比赛(如全国市场营销大赛,“挑战者”杯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性的征文、摄影、演讲、辩论赛及体育竞赛等)获奖者;
8、对学院、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破格申请。
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成绩良好,综合测评平均在班级(专业)前50%;
2、团队项目在学术或大学生创业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部、委、学校表彰:
3、团队成员无违规违纪情况;
4、鼓励优秀个人组成团体参加实践创新、就业创业;
5、对学院、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可以破格申请。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及以上处分;
2、在学术研究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4、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四、奖励类别、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奖学金设奖总额为人民币50000元
团队奖:
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一等奖1支,奖励金额5000元;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二等奖5支,奖励金额3000元;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三等奖5支,奖励金额2000。
个人奖:
创新创业优秀个人一等奖5人,奖励金额2000元;创新创业优秀个人二等奖10人,奖励金额1000元/人
五、评选办法
1、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行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班级意见:至少五名班委(班长、支书、党员代表1名、寝室代表1名,其他学生代表1名)审核材料属实,推荐并签字;
3、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班级意见,填写审查意见;
4、评审小组初评:学院成立“亚什兰”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按不大于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团队)名单。确定候选人(团队)名单后,公示一周。凡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意见;
5、评审小组评选:学院“亚什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采用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结果公示:评选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栏等公示三天,并由亚什兰公司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团体)名单;
7、学院审批:学院公示通过后,评定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批。由评审小组主任委员宣布获奖学生(团队)名单,并颁发“亚什兰”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六、补充说明
1、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评审常设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2、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奖资格,并将按照学校学院相关制度严加处分;
3、该奖项不能重复获得;
4、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学院授权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
5、申报截止日期是
2012
年
12
月
29
日
。团队申报每个成员填写一份申请表,团队总结一份成果材料。
/附件-申请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