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2007级学生:
为了加强专业基础课的质量管理,经学院学校研究决定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经济管理学院2007级各专业《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会计学》三门专业基础课实行网上选课,由学生选择任课教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选课对象:
我院2007级统招专业学生。(需参加选课的详细班级目录及备选任课教师见附件一)
二、选课要求
1、选课准备:选课前学生应主动了解该三门专业基础课所有任课教师的基本情况。(通过“选课系统”,点击教师姓名,学生可以查询到本课程所有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
2、选课时应严肃认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选课、换选、补选。预选阶段学生可在该课程列出的所有任课老师中选择,并可更改选择。若学生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视同放弃;选课应由学生本人操作,如果委托他人,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凡是未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欲换选的课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视为选课有效。
三、选课阶段
1、预选阶段:预选阶段的该三门课程均不受人数限制。
(1)、初选:安排在第七周周四至周日(4月10~
4月
13日)。
(2)、二次预选:初选结束后对于不满足开课条件(初选人数少于30)的任课教师将不讲授该门课程,凡选择该任课教师的同学须参加二次预选,须参加二次预选的学生名单将于第八周周一(
4月
14日)在教务处主页和学院主页上公布,请同学们届时查看。不需要二次预选的同学说明预选成功。二次预选时间:安排在第八周二(
4月
15日)。
2、公布选课结果:学生登录选课系统可查询选课结果,除该三门课外的必修课与限选课已预置在每个同学的下学期的课表中,请同学们参照课表准时上课。公布选课结果时间:拟定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
3、换选阶段:选修课程的中选学生,可在下学期该课程开课后试听一周,若觉得此课程班级的教师讲授不适应自身要求,可在下学期课程开课后第二周内申请换选,选择该课程其他教师开设的班级,并必须要再进行选择。
换选课程的学生应填写“换选课程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虹桥办公室,办理换选手续。换选的课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选视为选课有效。
4、换选后因学生人数不足30人未开设的课程教师,其中选学生将被安排在已开设课程教师中重新选课。
5、补选阶段:凡因特殊原因未参加预选的学生,于下学期课程开课的第二周内办理补选,补选课程的学生应填写“补选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学院批准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虹桥办公室,办理补选手续。若学生未在此时间内进行补选,视同放弃,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选课方法
1、登陆网址:http://202.119.248.199或进入教务处主页http://jwc.njut.edu.cn点击“选课系统”栏目进行选课。
2、请在登陆“选课系统”后参考“通知公告”内选课操作指南。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课的学生,逾期不予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