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程硕士论文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入学后第4学期可向学院工程硕士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申请;
2、中心审查学生是否缴清全部学费和修满所有课程学分(32个学分);
3、中心将审查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批。
1、中心制定集中开题的工作计划;
2、中心安排专家举办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导讲座;
3、学生与导师见面,确定论文选题;
4、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开题报告》等材料,学生打印后交给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1、学生将导师签署意见后的《开题报告》一式五份在规定日期前交到中心;
2、中心每年举行2次集中开题报告会;
3、各小组专家就开题报告当场签署意见后交中心整理归档;
4、学生最少在开题半年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5、开题报告需及时交给中心并备案,作为论文答辩的依据。
四、论文写作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初稿交导师签署意见,逾期未交的推迟答辩时间半年;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第二稿交导师签署意见;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第三稿交导师签署意见;
4、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定稿论文交导师签署意见。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心的要求对论文排版、打印、装订,学生自己负责论文录入及论文校对工作;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装订好的论文一式两份交到中心;
1、论文评审和答辩前,要求学生开题记录备案和开题报告。
2、中心将论文送两位专家匿名评审。两位专家一致通过方可提交论文答辩。如有两位专家评审没有通过,则延期半年答辩;如有一位专家评审没有通过,可将论文再补送一位新的专家评审,该专家评审同意通过,可以按时安排答辩,如果该专家评审仍未通过,则延期半年答辩。增补评阅人的评阅费由学生本人支付;
3、经学院统一系统检测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30%需联系导师修改,不得参加答辩;
4、论文通过评审之后,通知学生将论文一式五份交到中心;
5、中心确定各小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定各答辩小组秘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准备论文答辩材料;
6、导师指导学生制作论文答辩PPT文件等展示材料;
7、中心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指导工作人员准备论文答辩小组的材料,布置答辩会场,了解答辩流程及需要签署意见的材料;
8、中心公布论文集中答辩时间、地点等安排;
9、中心整理论文答辩材料,进行归档。
七、其他事项
1、工程硕士集中开题和集中答辩一般每年安排两次,6月和12月各一次;
2、开题报告作为参加论文答辩的重要依据,开题必须半年以上才可正式答辩;
3、本规定由新利18彩票 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硕士中心负责解释;
4、本规定自
2012年
7月
1日起施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硕士中心
2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