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十二五”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以及学院学科建设及其他方面的发展现状,出于继续激励全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高层次的纵向科研项目,并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依本办法进行奖励的成果必须与院“十二五”学科规划的学科建设方向一致。本办法于2011年开始施行。
一、对科研项目的奖励
1,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配套奖励办法
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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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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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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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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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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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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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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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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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奖励项目类型的说明
上述奖励的项目,必须是我院教师担任主持人的项目,子项目不算;其中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包括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部级项目,地市厅级项目包括省教育厅等各厅局级单位和南京市政府等地市级政府的各类项目。
对特殊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的奖励,经项目主持人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对获奖科研项目的奖励办法
获奖项目是指由我院教师主持的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如下(其它奖项,如确有较高价值,经本人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可参照执行):
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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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三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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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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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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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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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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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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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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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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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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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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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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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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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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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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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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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获奖成员之外的获奖者按照学校科技处系数折算后执行。
三、对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的奖励办法
对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的奖励参照上述获奖科研项目的奖励办法执行,具体标准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所谓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指我院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被各级政府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在学术界产生较大的影响,或为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效益并引起社会关注,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影响的科研项目。
四、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重新修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论文投稿指南》,并将学术期刊分为A+、A、B、C、D四个等级,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等级实行如下奖励。
1,发表在A+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2,发表在A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3,发表B类期刊上的文章,每篇奖励3000元;
4,发表C类期刊上的文章,每篇奖励500元;
5,发表D类期刊上的文章,无奖励。
文章奖励必须与学科建设规划相符。所有文章被SCI、SSCI收录时间,以学校科技处公布为准;发表当年以一般文章奖励,收录后奖励金额补齐;若后一年奖励金额不及前一年,则就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