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苏科人(2017)140号文,现将2017年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和我省技术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根据苏职称办〔2017〕2号通知要求,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符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四)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六)现从事科学研究并已获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有关要求并通过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委员会的转系列评审,一年后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填写并提交各类表格。填写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一式3份;填写《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一式25份;填写《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名单》,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二)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第一册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聘书复印件;任期内(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第二册包括: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著、论文、科研工作报告2~3篇;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述职报告1份。第三册包括: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写明申报破格评审理由,符合破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请在各册首页列出目录清单,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第几分册”。
(三)凡破格申报者,须严格按照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须经所在省辖市职称办或省有关厅(局)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四)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完整,表格填写规范清楚,按规定加盖印章。申报材料中著作、论文及主要技术报告和成果奖励及本人排名应在本单位内公示,并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三)按照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四)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单位、姓名),单独存放于信封中。
(六)经物价部门核准,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评审费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职称办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资格评审费400元/人,申报中级资格评审费2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6月7日-6月11日: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6月12日-6月16日:申报职称人员述职,申报材料公示。
6月20日所考核小组会。
6月25日:整理材料上报。
今后职称申报工作由于政策的调整,申报时间比以往的周期减少了半个月,希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积极配合,抓紧时间,准备材料,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由所办公室负责职评申报的组织、协调及相关政策的解释。
所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