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所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17年度全所职工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各类在职人员完成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实绩,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协同创新,开拓进取。按照学校的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要求,各科室在考核过程中,要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既要注意兼顾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内容的全面性,又要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根据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定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2、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职工考核的基础上,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经民主评议, 申报先进科室及个人。先进个人候选人按10人以上的科室推荐2名,10人以下的科室推荐1名的比例,并提供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于2017年12月28日前报办公室。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进行评定后,进行全所表彰。
3、考核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21 日至2017年12月29日进行。2017年12月29日之前,各部门须将考核相关材料报办公室。
4、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岗位聘任、职务聘任及绩效工资调整的依据。各科室应切实重视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确保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注:个人考核表及先进集体、个人材料请于是2017年12月28日前交办公室王川玮、罗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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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1日
2017职工考核表.doc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