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科室:
今年以来,全所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学校及所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科研收入较去年有较大的增长,制度建设稳步向前推进,行政后勤服务意识增强,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职工努力工作,争先创优的激情,经所办公会研究决定,在2013年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 评选范围:各科室及全所在职职工。
2、 名额: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0人以上的科室2名,10人以下科室1名。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集体条件
(1)先进集体必须在精神文明创建方面起表率作用。
(2)研究科室完成各项指标在全所拔尖,行政科室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3)能模范执行所内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得力,无事故、无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问题。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各项活动,无矛盾上交现象。
2、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作风正派。
(2)工作勤奋,富有奉献精神。科研人员完成各项科研指标在全所拔尖,行政后勤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模范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无违纪、无事故、基本出满勤。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经民主评议, 于2014年元月5日前按评选名额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提供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报所办公室。最终由所办公会进行评定后,进行全所表彰。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