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 | 审批事项 | 责任岗位 | 学业服务岗 | ||||||||||||||||||||
工作人员 | 吕丹丹 | 咨询电话 | 025-58138013 | ||||||||||||||||||||
办理时间 | 大四下学期 | 办理期限 | |||||||||||||||||||||
办理方式 | 东苑学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 | 制度依据 | 《新利18彩票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6号); 《新利18彩票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南工校教〔2023〕48号) |
办理须知
受理对象:预毕业本科生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Q: 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怎么办?
A: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做“结业”处理,学生在其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相关课程,成绩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以联系学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