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
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责任岗位 学业服务岗
工作人员 吕丹丹 咨询电话 025-58138013
办理时间 大四下学期 办理期限

办理方式 东苑学生服务大厅4号窗口 制度依据

《新利18彩票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6号)

新利18彩票 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南工校教〔2023〕48号)

办理须知

受理对象:预毕业本科生

办理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的毕业资格审查表(每个班级 1 张,系统打印)

2.以班级为单位的学位资格审查表(每个班级 1 张,系统打印)

3.以学院为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每个学院 1 份)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Q: 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怎么办?

A: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做“结业”处理,学生在其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相关课程,成绩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以联系学院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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