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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5-09-14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学习、做好宣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我校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因此,各学院相关教学、学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规定,并向学生班级充分宣传该项工作对学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重要性,保证复查不遗漏、不出错,为顺利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细致复查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主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等材料进行相互比对,严格核查新生身份信息一致性。如发现上述信息相互不一致,或信息与学生本人情况不一致的,要连同可疑材料,及时上报教学事务部。

三、按步复查、填齐材料

1.核查过程中发现其个人信息、录取信息等存在任何疑问的,要将学生信息填报在《待查学生学籍信息表》(附表2)上,并附有疑问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标明学号、姓名),报教学事务部进一步审查。

2、核查信息无误的学生,要在《2015级新生学籍信息确认表》(附表1)上对相关电子注册信息签字确认,报教学事务部备查。

3、上述材料于918日下班前报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联系人:倪老师58139186

附表:1. 请从qq群文件下载

2.待查学生学籍信息表.xls

教学事务部

一五年九月十四



发布:学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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