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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3-09-16

南工教201314]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电子注册等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于914日至23日,全面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是我校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各学院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对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并在新生班级做好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宣传工作,使学生通过此项工作,了解高校电子注册、学历证书注册等学籍学历管理的主要方面,了解其与学生毕业的关系,与学生切身利益的关系,为后续的电子注册等学籍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严谨操作。各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四比对”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复查工作,即将新生录取名册、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和学生本人进行比对审核,如发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联合相关其他部门共同进行深入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比对信息无误的学生,要在《2013级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附表1)上对相关电子注册信息签字确认,并附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标明学号,姓名),报教务处备查。

凡是比对信息存在任何疑问的学生,要将其相关信息填报在《待查学生学籍信息表》(附表2)上,并附有疑问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标明学号,姓名),报教务处进一步审查。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材料于923日前报教务处学业实务科。联系人倪老师58139186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一三年九月十三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rar



发布:学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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