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江学院两名学生休学的决定
南工浦教[2012]18号
相关学院:
以下两名学生因病申请休学。经学院批准,校医院和教务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两名学生休学一年的申请。休学期限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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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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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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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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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011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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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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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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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01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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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201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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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文后两周内请以上两名学生到教务处(明德楼113)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满要按时复学,请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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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
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发布: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