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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3-31

(南工教运〔2023春〕23号)

各开课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课单位系主任牵头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并及时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录入到“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具体操作见《教学任务录入步骤说明》(附件1)。

二、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利18彩票 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修订)》(南工校教〔2021〕76号),确保本学院所有教授的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三、各开课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合理编排教学班组成。原则上必修课单个教学班包含的自然班数量不超过4个,确需合班时,尽量选择同一专业、同一学院的自然班进行合班;选修课的教学班人数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也不宜超过150人。

四、实践类课程起止周请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准确填写,请注意避开2022级、2023级期末考试周(预计为第20周)。

五、预选教室类别时,应根据教学班人数、课程性质等因素合理选择,既要保证适用,也要避免资源浪费。

六、各开课单位应于2023年4月9日(第八周周日)前完成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内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包括2019级(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2020级、2021级和2022级的本科教学任务。2023级新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待学校确定今年招生计划后另行通知。

七、任务落实完成后,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打印教学任务书(样表见附件2《教学任务书样表》),经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书面说明缘由及调整方案(需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对培养方案或教学执行计划存有疑问或需进行变更调整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岗黄老师,025-58139182(明德楼115)。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岗宋老师,025-58139183(明德楼116)。

附件:1.《教学任务录入步骤说明》

2.《教学任务书样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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