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管理> 交流生管理> 正文
关于选派2011级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3-06-05

南工教[2013]9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效用,向学生提供多元化本科学习路径,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的学生,我校将从2011级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国内合作高校的特色专业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及专业

见附件1

二、交流时间及课程学习

1.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20139月至20147月。

2.交流学生完成对方相应专业本科相应年级规定的课程,交流结束后我校承认对方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

三、选派对象

全校2011级公办本科生。

四、选派标准

申报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学习和生活适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未拖欠学费。

五、选派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新利18彩票 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审核推荐。

六、申请时间

请各学院于6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nidan@njut.edu.cn。联系人:倪老师,电话:58139186

七、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在我校缴纳学费,由我校与交流学校结算学费。住宿费、代办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本人据实直接缴纳给交流学校。

八、学籍及其他

1.交流期间学生学籍保留,奖惩、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医疗等事宜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建议交流学生购买交流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1、交流合作院校及特色专业.doc

2、交流生申请表.doc



发布:教务科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