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13]9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效用,向学生提供多元化本科学习路径,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的学生,我校将从2011级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国内合作高校的特色专业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及专业
见附件1。
二、交流时间及课程学习
1.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
2.交流学生完成对方相应专业本科相应年级规定的课程,交流结束后我校承认对方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
三、选派对象
全校2011级公办本科生。
四、选派标准
申报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学习和生活适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未拖欠学费。
五、选派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新利18彩票 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2.学院审核推荐。
六、申请时间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nidan@njut.edu.cn。联系人:倪老师,电话:58139186。
七、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在我校缴纳学费,由我校与交流学校结算学费。住宿费、代办费、教材费等由学生本人据实直接缴纳给交流学校。
八、学籍及其他
1.交流期间学生学籍保留,奖惩、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医疗等事宜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建议交流学生购买交流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1、交流合作院校及特色专业.doc
2、交流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