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利18彩票 本科生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申请修读2011—2012学年双学位专业教育的有关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2010级的在校普通本科生(含民办生)。
二、报名条件:
1. 2010-2011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学分平均绩点≥2.0。
2.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生一学期(学年)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的学分总数。补考成绩据实记载,但绩点最高不超过2.0。重修课程的成绩和绩点据实记载。计算公式为
学分绩点总数=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数 / 学分总数
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低于60分 |
五级制 |
优(95) |
良(85) |
中(75) |
及格(65) |
不及格(50) |
绩 点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1. 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48.199),操作办法在登录系统后详见“通知公告”栏内的双学位(辅修)报名指南。
2.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于9月5日(第二周周一)公示录取名单和开办专业。
3.对报名人数低于20人的专业,将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开班。
四、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2日。
五、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教费[2006]319号、苏教综[2006] 57号文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修读双学位(辅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
缴费时间:9月5日—9月9日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缴费。
六、双学位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招生人数 |
主修专业要求 |
1 |
法学 |
法学 |
150 |
无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150 |
非工学门类 |
3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150 |
非管理学门类 |
4 |
会计学 |
管理学 |
150 |
非管理学门类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150 |
无 |
6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150 |
非管理学门类 |
7 |
英语 |
文学 |
120 |
非文学门类 |
8 |
知识产权 |
法学 |
150 |
无 |
七、双学位证书样式见附件1。
八、双学位/主辅修教育试行办法见附件2。
九、双学位/主辅修教学计划见附件3
咨询电话:58139184
教务处
2011年8月30日
双学位证书样式.doc
双学位教育试行办法.doc
发布: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