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下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相关系(所、室)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落实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学任务安排信息录入到教学管理系统(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一、4月13日(第九周周一)前完成2016级(建筑学院)、2017级、2018级、2019级教学任务的落实。2020级教学任务安排将在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另行通知启动,安排流程同以上各年级教学任务的要求。待正式开学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教学任务书从系统中打印,由相关系(所、室)负责人及教学院长签字后反馈给教学运行科。
二、各院系在接到教学任务(电子版可到教学秘书处下载)后应认真落实,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回。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接受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教学运行科。
三、教学任务安排的几点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班级,相同专业、学院的班级合班。
2.必(选)修课程合班上课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
3.实践课程起止周请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填写准确,大一大二的第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课程。
4.根据教学班人数选择相应的教室类别。
5.多位老师合上的课程需对每位老师的上课周次明确,上课学时不满16学时的不标注姓名。团队授课的老师可将姓名填写在备注栏。
6.按要求落实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各学院、各专业在安排教学任务过程中,若发现教学计划存在问题,请与专业建设科联系,由专业建设科审批后进行修改。
教学计划问题解决请与专业建设科黄老师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学任务下达问题解决请与教学运行科吕老师联系,电话:58139184。
教学事务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