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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部分专班重修课程选课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10-07

南工教服〔2023秋〕12号

各学院、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南工教服〔2023秋〕09号)相关安排,学校增开部分专班重修课程,现将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上课时间

1

大学物理A-1

3

星期一第9-10节{7-14周};

星期三第9-10节{7-14周}

2

大学物理B-1

2

星期二第9-10节{7-17周}、

星期三第9-10节{7-17周}

3

高等数学A-2

4

星期二第7-8节{6-19周};

星期三第9-10节{6-19周}

4

有机化学A-2

3

星期一第9-10节{6-14周};

星期三第5-7节{6-10周}

二、选课对象

相关课程考核未通过或课程考核已通过但希望获得更高成绩的在校本科生。

三、选课时间

2023年10月8日12:30-10月10日16:00

四、选课方法

学生通过“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完成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单开班重修”→选择课程、选择课程教学班→报名。

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请注意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不要错选;②课程容量有限,先到先得;③请各位同学尽量选择与本人当前学期已选课程上课时间没有冲突的重修课程;④报名期间可选可退。

五、其他事宜

1.选课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学生课表”,只有“学生课表”显示了所选课程信息(部分课程显示在课表最下方的“实践课程或其他课程”栏目内),选课才算成功,否则请按步骤重新选课

2.学生选课后应按时参加课程修读与课程考试,否则将影响个人成绩;未选课而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其课程修读行为无效且没有考试资格,学生擅自参加课程考试取得的成绩不予登记。

3.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帮助学生按时完成重修报名。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谢老师,咨询电话025-58138015,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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