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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正考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4-07-18

南工教服〔2024春〕26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课程考核工作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正考成绩复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1.申请时间:2023-2024学年第学期正常考试成绩复查申请时间为2024718日至722学生本人不得自行联系开课单位核查成绩。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成绩异议申请者,视为无异议,事后一律不再办理。

2.申请方式: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依次点“报名申请”-“成绩复查申请”-“申请”-选择当前学年学期-“查询”-勾选课程-填写复核理由-“提交”。

申请完成之后,请关注系统中的“流程跟踪”,了解审核进展情况。

二、复核内容

1.成绩复核仅限期末试卷、实验报告、期末作业等纸质内容及体育成绩的错判、漏分、计算登分错误以及学生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等情况。成绩复核理由应清楚明晰,真实合理。

2.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尺度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阅试卷。

3.因漏交、迟交、错交、补交作业等情况申请更改平时成绩不予受理。

三、工作流程

1.开课单位需在学生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2.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审批学生申请,复核理由不符合清楚明晰、真实合理要求的予以退回。

3.开课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审批学生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复查工作。

开课单位两周内组织至少两名教师(非待复核成绩课程的任课教师)对试卷原件等进行认真复查,撰写复核结果报告,复查报告需两名复查教师同时签名,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盖学院章。

4.开课单位需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复核工作并上报成绩复核报告,教务处备案审查后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及学生本人。

5.成绩复核需修改的,由任课教师于开课单位成绩复核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更正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陈老师,电话025-58138015


教务处

2024年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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