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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下达及使用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9-08

南工教创〔2023秋〕5号


各学院:

2023年大创项目资助经费已经下达至各个学院,为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使用,现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

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资助400元/项,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重点领域项目资助5000元/项,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资助4000元/项,省级一般项目资助1600元/项,省级创业项目资助1600元/项。(具体资助名单见附件1)

二、经费使用

1、使用范围

此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办公费、材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出版印刷费、邮电通讯费、知识产权费、文献信息资料费等。

2、使用方法

此资助经费的使用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分为指导教师报销和学生补贴发放两类。

1)指导教师报销

对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指导教师凭票据实报销,报销规定按照《财务报销服务指南(2019版)》执行,具体办理流程为:登录“高级财务平台”网约报账(工业大学)申请报销单选择业务大类,填写经费项目号、摘要等信息根据原始票据内容和金额在对应栏目填写报销金额填写相关支付信息并提交预约地点和时间后打印确认单签批手续:学院院长与分管教学副院长双签、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2)学生补贴发放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指导教师可向项目组学生发放经费补贴,补贴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额的50%,具体办理流程为:登录“高级财务平台”网约报账(工业大学)申请报销单选择业务大类“劳务酬金及奖助业务”,填写经费项目号、摘要等信息,选择人员类别“学生”,酬金性质“其他学生劳务”录入发放清单提交发放清单预约地点和时间后打印确认单签批手续:学院院长与分管教学副院长双签、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使用时间

此资助经费截止使用期为2023年底财务关账日(具体时间以届时计划财务部通知为准)。

三、其他

计划财务部为各学院分配了专项账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请各学院相关者对照附件报销。

原海外教育学院大创项目资助经费推迟至第二批发放。

注:经费下达至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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