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成果评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知识产权、成果评价的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各级专利奖、专利发明人奖等奖项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3、负责各级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4、负责学校成果评价方法的研究工作和学校科技奖励的布局、培育及年度分析报告工作;
5、负责国家、省部、社会力量等各级项目和人物奖励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6、负责各级科技人才及团队的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
7、负责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登记工作、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等管理工作以及科技论文的分析、统计管理工作和科技成果档案归档工作;
8、负责日常的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咨询、管理、审核工作;
9、协助教师做好转化知识产权的备案、变更登记等工作;
10、负责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11、负责知识产权的统计及档案归档工作;
12、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战略、学校知识产权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制度、学校知识产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研究工作;
13、承担国家、省及其他各级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的预评估、分级等工作和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审核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本岗位职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