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国家基金委已通过邮件给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发送了项目批准通知,请注意查收,并按要求填写计划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1、9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请尽快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部及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书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负责人修改,符合要求的提交基金委审核(视为首次提交)。
2、9月11日前,基金委各科学部进行计划书电子版的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版,学校将审核并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3、9月18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务必经常留意计划书审核状态并及时查收邮件,计划书电子版的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后方可打印纸质版(双面打印)。
4、9月20日16点前,各学院(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计划书纸质版(项目负责人需注意在“预算说明书页”及“项目签批审核表页”两处亲笔签字,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内容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左边上下两颗订书钉平装订)汇总后交至科学研究部(江浦校区行政楼418房间)。经科研部与计划财务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基金委。
5、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不按时提交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为减少计划书反复退修的麻烦,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仔细阅读。
1、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2、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3、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4、资金预算表: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国家自然基金委规定、学校相关规定,结合科研实际需要填报(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1)负责人只需要对《批准通知》中批复的“直接费用”的金额进行预算,该费用不包括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将由系统根据负责人最终通过审核的资金预算计算得出;
(2)各项支出(有明文规定的除外)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其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预算说明书填写好后,建议转成非加密PDF格式电子文档后上传,此时不需要签字、盖章,待学校、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提交纸质文件时才需要签字、盖章。特别提示:请使用正确的预算说明书模版,尾部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负责人不得删除;
(3)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在预算说明书中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含间接费用)、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要给合作单位转拨研究经费的,需签订完备的合作协议,纸质原件留存学校管理部门,电子版需作为附件上传。
5.正文:“专家函评意见”及“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可从项目批准通知书中查阅。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如学部对正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以学部要求为准。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如有疑问,欢迎大家和我们及时联系。
联系人:王佳乐、杜静静
电话:5813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