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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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王佳乐
  • 发布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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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期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国家基金委已通过邮件给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发送了项目批准通知,请注意查收,并按要求填写计划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1109日前,项目负责人请尽快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部及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书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负责人修改,符合要求的提交基金委审核(视为首次提交)

21014/16前,基金委各科学部进行计划书电子版的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版,学校将审核并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3102116点前,项目负责人务必经常留意计划书审核状态并及时查收邮件,计划书电子版的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后方可打印纸质版(双面打印)。

4102316点前,项目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计划书(纸质计划书和电子版计划书必须一致)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与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一并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盖好合作单位公章),左边上下两颗订书钉平装订。各学院(部)汇总后交至科学研究部(江浦校区行政楼418房间)。经科研部与计划财务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基金委。

5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不按时提交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为减少计划书反复退修的麻烦,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仔细阅读。

1、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2、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3、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4、资金预算表: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1)负责人只需要对《批准通知》中批复的“直接费用”的金额进行预算,该费用不包括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将由系统根据负责人最终通过审核的资金预算计算得出;

3)对于多个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请明确分工任务、时间进度及完成指标、经费、知识产权等(亦可通过合作协议附件体现),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正文:“专家函评意见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可从项目批准通知书中查阅。

如学部对正文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如B08),请仔细阅读基金委发送的邮件要求,以学部要求为准。如学部无特殊要求,《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如有疑问,欢迎大家和我们及时联系。

联系人:王佳乐、王宇翔

电话:5813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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