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各位老师:
日前,江苏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大科技示范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生物医药创新资源协同运营、投融资服务、创新型疫苗产业化标准化示范、长江(江苏段)生态承载力解析、土壤地下水一体化风险防控、大气污染源溯源、生态宜居乡村绿色发展、江苏警务云、社区慢性疾病干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2.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3.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4.医药
针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迈向中高端。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2: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其中“干细胞”和“精准医疗”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或《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鼓励承担单位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需按照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1: 1的比例提供自筹资金。
5.医药后补助项目:重点支持2016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对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择优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对1类化学药新药(按2016年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原1.1类)和1类生物制品的支持力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三、组织方式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1 重点项目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8〕144号),1101~1103 指南方向选择我省优势产业地区组织申报,1101指南方向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推荐3项,1102指南方向由南京市科技局推荐3项,1103指南方向由泰州国家医药高新区推荐3项;1104~1109指南方向,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项;我校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可推荐3项。
2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推荐3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 (不含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可推荐5项。
3医药后补助项目:每个企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推荐1项,1类化学药新药、1类生物制品或其它后补助项目推荐1项。
四、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2. 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根据苏科计发﹝2018﹞149号文,核减江阴市2019年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标1项。
4.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5.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医药后补助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并提供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6.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www.jilianonline.cn),按照相关要求在线申报。
7.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
五、其它事项
1、时间节点:
科技厅对项目申报有严格的要求,错过时间无法补救,请各学院、各位申报老师以本通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理解:
(1)2月26日前,请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填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交所在学部(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成一张表格后反馈至科研部。请注意:科研部将根据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审核申报人员资质,从而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不在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上的申报人员,科研部无法确认其资质,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务必填写此表。
没有申报过科技厅项目的老师需要新注册账户,科研部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汇总人事部确认老师资质,统一激活(单独联系科研部的老师科研部无法确认其资质)新注册用户的账号(新注册用户格式必须是“单位-姓名”,例如“化工-张三”、“先材-李四”,方便大家记忆及管理)。
(2)2月28日前,请拟申报项目的老师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稿(网址:http://210.28.203.170/business/login.jsp,校外VPN方式提交无效),并提供1份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提交到科研部(江浦行政楼418办公室),供专家评审。
(3)3月14日左右完成项目的校内评审工作,并进行校内公示。
(4)3月19日前请所有老师务必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过期不候。
(5)3月21日前,所有获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将通过科研部审核推荐的正式申请材料打印一式3份递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统一送交到科研部(江浦行政楼418办公室)。
(6)科研部对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盖章等事宜,在截至日前送交省科技厅。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每份至少4个订书钉,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www.jilianonline.cn),按照相关要求在线申报,审核请联系58139211,吕凤兰、殷绚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热忱服务。
新利18彩票 科研管理系统问题咨询电话:58139212 张老师
校内咨询电话:58139210 王京阳 陆珂珂
电子邮箱:xmgl@njtech.edu.cn
附件:2019年江苏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汇总表(社会发展)-??学院.xls
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doc
231社发-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233社发-医药项目申报书.docx
234社发-面上项目申报书.docx
235社发-临床前沿技术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