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7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见附件1)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科技规〔2016〕132号,见附件2)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相关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做如下规定(请今年结题的老师加入QQ群339419980,所有相关问题在群里统一回复,加群老师请修改自己昵称为“学院+姓名”):
一、验收具体程序
(一)申请验收预统计,本年度需结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3)
1、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例如2014年立项的项目需于今年验收。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验收的,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材料(见附件4,一式两份),并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到科研部项目计划二科(行政楼418),延期申请报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2014年之前立项的2017年必须结题,不能多次延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视为申请结题,若不能正常结题责任自负。
2、拟定于2018年结题的项目,如果已经提前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目标,可申请提前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提前结题清单(见附件5),于10月20日前发至邮箱xmgl@njtech.edu.cn。
科研部将汇总上述材料后报送科技厅,过期不再接受提前或延期结题申请。
(二)填报科技报告
拟于今年申请验收的项目在填写验收申请表之前,需先填报科技报告(见附件6),科技报告经省情报所审核通过后,才能填写验收申请(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 85407862)。
(三)验收申请
1、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www.jskjjh.gov.cn。
2、纸质材料审批。10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准备好《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1份(材料暂不装订,待验收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将验收意见草稿及结题成果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7)发至邮箱xmgl@njtech.edu.cn,带齐所有验收材料(验收申请表除外)到学校行政楼418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验收申请表,然后请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处签字,最后将未装订的完整验收材料(包含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意见草稿)提交行政楼418。
3、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发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专家建议名单(模板见附件14)供参考。项目验收专家有关要求: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原则为5人;2)验收专家不能为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3)验收专家
须为同领域专家,相同单位不能有两位专家参加;4)科技厅、科技局及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其中验收委员会主任1人。请项目负责人提供7名备选专家建议名单供科技厅参考,请把电子版发至邮箱xmgl@njtech.edu.cn。最终验收委员会名单待科技厅审核后确定,名单可能会有变化,请勿事先通知专家。
(四)组织验收
验收申请获批后,按照省科技厅指定的方式组织项目验收(见附件8),验收申请未通过的或未依照省科技厅要求而组织的项目验收,一律作废。(验收方式以会议验收为主,部分项目经批准后可组织函审(通讯评审表见附件9),但验收意见中不得标注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等字样;函审项目结题后,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函审项目结题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抽查,若发现违规结题情况,将中止该项目,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参照去年省基金结题安排和省优青推荐的相关要求,今年我校仍将对拟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省青年基金项目开展推优工作,即延期结题项目、函审结题项目、以及面上项目不得参加评优活动,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科研部的工作,认真准备结题材料,以免影响推优。
(五)申请验收证书
①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名表和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扫描后上传(函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份代表小组专家的综合意见上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递交,等待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核。
②报送结题材料。验收证书网上申请通过省科技厅业务处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将验收项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一式两份,最迟于2017年12月21日前报行政楼418存档。逾期未交的视为未结题。
③验收证书由科技厅计划处统一打印,由学校科研部统一到科技厅领取。
二、验收申请材料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封面(见附件10);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研发工作总结(见附件11);
6、研发技术报告(见附件11);
7、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12)/审计报告(见附件13);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省拨款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选择和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审计中介机构(见附件15)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关于项目科研成果的补充说明: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必须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标注的不得收入验收材料合订本。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或是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9、验收专家建议名单(见附件14)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部项目计划二科(行政楼418)联系,联系人:王京阳,陆珂珂,联系电话:58139210。
附件1:苏财规2013-19号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苏科技规〔2016〕132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办法.doc
附件3:2017年结题项目清单.xls
附件4:延期结题申请材料.zip
附件5:提前结题申请表.xls
附件6: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zip
附件7: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参考格式及结题成果统计表.zip
附件8:省科技厅验收会议所需材料.doc
附件9:新利18彩票 科研项目通讯验收评审表.doc
附件10:省科技厅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
附件11:研发工作及研发技术报告编写提纲(参考).doc
附件12: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参考格式(新).doc
附件1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doc
附件14:验收委员会建议名单.doc
附件15:关于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