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关于增补及调整江苏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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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账号:王京阳
  • 发布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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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作用,做好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评估及其它技术类有关事项,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增补、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主要从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中推荐。原列入专家库的专家(名单见附件1)如涉及单位变动、职称调整等的,也可报名,如涉及不适宜担任专家情形的,可告知中心联系人予以调整。

二、入库条件

专家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相关专业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专家,或是从事固废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

(二)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下,能适应出差;

(三)熟悉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特别是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

(四)政治思想过硬,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材料要求

(一)江苏省固体废物技术评审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二)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教育背景及工作简历。

(四)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四、征集方法

专家征集主要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审核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报名,认真填写江苏省固体废物技术评审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附件2),填好后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各学院科研秘书,电子版请各科研秘书10月21日前发送到xmgl@njtech.edu.cn纸质版12份请10月21日前交至行政楼418房间(需专家本人签字)

五、专家遴选及管理

征集活动截止后,中心将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专家,纳入江苏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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