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提升新时代我省海洋科技创新引领与支撑能力、推动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海洋强省,根据省级海洋科技创新专项相关规定,现就2020 年度省级海洋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海域海岛资源可持续利用。
1.海岸带空间规划体系与方法;
2.海洋开发活动(海上风电、海水养殖、围填海等)对海洋资源、生态的影响;
3.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与评估;
4.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二)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1.浒苔微观繁殖体萌发、扩散机制与区域差异、资源利用;
2.重要、脆弱和受损海洋生态单元评价与识别;
3.海岸线整治与修复关键技术;
4.滨海湿地景观环境质量修复技术。
(三)防灾减灾。
1.海岸带地质灾害评价与防治;
2.风暴潮、台风浪灾害评价与防治;
3.海洋生态灾害评价与防治;
4.其它海洋灾害评价与防治。
(四)支撑技术。
1.潮滩地形地貌监测技术;
2.海岸带资源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
3.海洋大数据分析与综合管控技术;
4.潮滩采样与测量智能装备研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应科学、可行,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沿海开发管理实际需求。
我校限报2项。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相关海洋领域高级职称,熟悉和掌握申报领域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方法,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项目申报人员请通过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网址http://210.28.203.170/,请使用校园网登陆,校外VPN方式无效)。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50万元,主要用于新技术研发、成果示范与应用等。全省扶持15个左右。
四、申报程序
评审结果将在科研部主页公示,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才能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申报者应按要求如实编制填写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江苏省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协作单位也要盖章)后按A4 规格打印,一式8份,于2020年1月17日前交科研部41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