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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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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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部(院),各位老师:

日前,江苏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与全球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产业研发创新合作,推动提升我省以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南自创区等为代表的区域开放创新水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条件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面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技术成果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

申报单位应为建有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名单见http://www.kjpt.net/platform/projectlist/46)、拥有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有实力、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须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 https://ssl12343dff24cc9220ba362cc4bd934ddc290.vpn.njtech.edu.cn的“国际合作” —“各国概况”栏相关内容)。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100万元;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每家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我校申报人需出具相应实验室/研究中心的推荐函(实验室/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每家仅限推荐1项)。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境内参与单位之间也需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海外合作渠道或拥有海外研发机构/海外联合实验室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

2.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方面合作的,须事先履行境内有关审批手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有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本计划项目;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本年度申报的项目如与其它已立项或当年正在申报的纵向项目雷同的,学校不予推荐。

5.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它事项

1、时间节点:省科技厅对项目申报有严格的要求,错过时间无法补救,且学校需要审核和评审,请各学院、各位申报老师以我校通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1月17日前,请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填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交所在学部(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成一张表格后反馈至科研部。同时提供所在的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出具的推荐函,推荐函需要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推荐机构公章(每家机构只能推荐1项)。

请注意:科研部将根据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审核申报人员资质,从而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不在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上的申报人员,科研部无法确认其资质,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务必填写此表。

没有申报过科技厅项目的老师需要新注册账户,科研部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汇总表汇总人事部确认老师资质,统一激活(单独联系科研部的老师科研部无法确认其资质)新注册用户的账号(新注册用户格式必须是“单位-姓名”,例如“化工-张三”、“先材-李四”,方便大家记忆及管理)。

(2)3月9日前,请具备推荐资格的老师务必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提交,逾期不候。

(3)3月11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所有通过科研部审核推荐的正式申请材料打印一式6份(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6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交至科研部(江浦行政楼418办公室)。

(4)科研部对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盖章等事宜,在截止日前送交省科技厅。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每份至少4个订书钉,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由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6edd1025ef0e66d3b0ed31d6ec4fe0d5.vpn.njtech.edu.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0fdc37e2682539f911e3b8bcc628fa55.vpn.njtech.edu.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新利18彩票 科研管理系统问题咨询电话:58139212 张老师

项目申报问题咨询电话:58139210 王京阳陆珂珂

电子邮箱:xmgl@njte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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